河南农业大学关于
推荐申报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教育厅关于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系创建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73号)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 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 制,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创业工 作与高等教育资源配置、财政投入、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的联动 机制,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 南,确保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省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创建工作。现将我校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决
策部署,坚持“以创促建、示范引领、全面提升”的原则,组织
动员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参加创建活动,提升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 创业工作整体水平,推动高等教育更好服务河南省经济社会
发展。
(二)工作目标。面向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及其院系开展创 建活动,自2023年起至2025年,每年选树200个示范院系。到十四五末建成一批不同层次、各具特色、成效显著的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高校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切实增强就业创业工作支持保障,完善就业育人机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 创建流程
经过对标创建、单位申报、校内推荐、省内认定、公示公布5个阶段。首轮分3批开展创建工作,2023年—2025年按计划分年度评选认定一批。
(一)对标创建(6月— 10月)。各单位对照《河南省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创建标准》(附件1),认真开展深入细致的自 评自查,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和补足短板,加强经费、制
度、资源条件等支持,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
(二)单位申报(10月)。各单位均可申报,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以下简称“示范院系”)由经校内评选后进行推荐,拟推荐5个单位。
(三)校内推荐(11月)。根据学院申报情况,招生就业办公室通过组织专家民主推荐、组织评定、公开公示等方式,确定推荐单位。
(四)省内认定(12月)。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建评审专家组、分本科组和高职高专组开展省级评选。示范院系在评选、公示、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
认定实行一票否决制,近三年内因发生违反教育部“三不 得”“四不准”要求、违反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规定和纪律要求 及因工作失误对就业创业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五)公示公布。拟认定的单位,经省教育厅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三、 结果运用
对评选出的示范院系颁发奖牌、证书,在就业创业指导专业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学术称号上适当倾斜,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适当上浮,同时,总结提炼示范院系推进创建过程中的创新举措和工作亮点,推出系列新闻宣传报道。
四、 有关要求
各单位对照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申报书》(附件2)与《河南省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自评表》(附件3),于10月15日前向招生就业办公室报送参与评选的书面材料。申报材料(含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
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申报材料要重点突出、简洁明了, 对数据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并取消其参评资格;对推荐的示范院系,未严格按照创建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 对象存在重大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院系参评资格,并核减该单位下一年院系推荐名额。
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碧莹
联系电话:0371—68555159
电子邮箱: nongdajiuye@henau.edu.cn
附件:
1. 河南省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创建标准
2. 河南省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申报书
3. 河南省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自评表
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3年6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