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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9    作者:陈丽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增强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科技创新“头羊”典型,引领我校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等方面的科技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大赛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132号)要求,学校将开展遴选推荐第三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包括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

(二)热爱科学,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有科学实践能力,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

(三)创新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 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科研创新成效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除具备上述(一)至(四)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并获二等奖(含)以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

3.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 (含)以上。

4.依托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

5.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创意设计方案、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

6.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初选  

限额推荐,每学院最多推荐1名学生作为“创新之星”候选人材料报送学校。各学院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组织本院学生报名,并进行材料审核、初选,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把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二)学校推荐

学校通过材料复审、校级选拔赛和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3名学生推荐参评第三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把大赛工作作为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按限额择优推荐。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提升政策的知晓度,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成为学生自愿参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在学校掀起科研创新和社会实践的热潮。

2.各学院的评选工作要坚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充分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要对人选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

3.请各学院于5月14日前将本院大学生“创新之星”申报材料纸质版《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5份(附件1,本人和指导老师手签名)相关佐证材料5份和《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1份交至英林讲堂西311室,材料均需学院盖章,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 版和盖章扫描PDF 版)到邮箱hnndcxcy@hena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4.学校将于2024年5月20日前举行推荐河南省第三届大学生“创新之星”选拔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申报同学按照评选要求准备竞选PPT,汇报时间8分钟(5分钟自我展示,3分钟评委提问)。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陈老师  56552220

招生就业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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