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中“允许高校在规定的幅度内自主确定学费标准......,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可以上浮10%,上浮专业范围不得超过当年本科招生专业的20%。”的要求,2026年我校本科招生专业95个,按照文件规定19个专业可以上浮10%的学费。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原则上按专业开展招生,严控大类招生的数量和规模”要求,2026年我校除设计学类外,其余大类按照专业开展招生。2026年学费上浮专业共14个,具体如下:
人工智能、人工智能(神农创新班)、园林、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风景园林、城乡规划、食品科学与工程(烟草工程)、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7日。
电话:0371-56552983 0371-68555158
财务处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6年4月21日